沈阳市于洪区看守所

人气指数:83 页面更新时间:2016-07-18 01:09
网站介绍

沈阳市于洪区看守所是于洪区的公共安全监管机构,于洪区看守所官网提供看守所的详细情况,包括看守所的媒体新闻报道、地址路线、看守对象等内容。看守所是羁押被依法逮捕、刑事拘留的犯罪嫌人、被告人的机关。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以下,或者余刑在一年以下,不便送往劳动改造场所执行的罪犯,也可以由看守所监管。此外看守所因工作需要,经主管公安局、处长批准,并经人民检察院同意,对个别余刑在一年以上的已决犯,可以留在看守所执行。

媒体新闻报道:

家属可以犯罪嫌疑人每月存500元:反黑风暴以来,位于沈阳市于洪区造化地区的沈阳市看守所一直处于“风暴眼”的位置,因为绝大多数涉案的足球圈内人士均被关押在此。虽然没有探视的机会,但根据沈阳市看守所的规定,犯罪嫌疑人家属可以送衣物进去,同时规定“一次性可存入500元,每月可存入500元”。犯罪嫌疑人可以用钱在看守所内部购买日常用品,“不准抽烟,抽烟的人进去比较痛苦”。曾有人戏言,沈阳市看守所内的羁押人员可以组成一支足球队了,不过这样的想法是不可能实现的,因为在沈阳市看守所羁押的犯罪嫌疑人相互之间的案件都有关联,他们被羁押在不同的监区,按规定相互之间不能见面,“多提审的时候有可能在路上看到一眼”。

2014年5月,省人民检察院对于洪区人民检察院驻于洪区看守所检察室工作进行了检查。省检察院监所检察处的领导认真听取了驻所检察工作的情况汇报,查验了办公区局域网联网及监控录像独立存储设备使用情况,详细检查了驻所检察室的各项工作情况,对检察室硬件设施建设、人员配置、工作开展情况给予。

据了解,为适应新时期驻所检察工作需要,提高规范化驻所检察室工作标准,于洪区人民检察院加大了对驻所检察室的投入,标准化配备了检务公开宣传栏、检察信箱、专用警车、网络计算机、传真机等设备,实现了驻所检察室与监管场所的信息联网、监控联网,达到了监控录像至少存储十五日的标准,同时实现了驻所检察室与该院局域网联网,为驻所检察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有效保障。同时,该院还将业务能力强、廉洁自律、敢于监督的业务骨干充实到驻所检察室。

沈阳市于洪区看守所地址路程:(沈辽路行至宁官市场路口南行至余良村,继续往南行约1.2公里),可乘 161;167;206;261;283;铁西新区二线至(宁官市场站),到站后尚有较长的距离。

免责声明:
此页是<沈阳市于洪区看守所>的介绍页面,并非官方站点,我们收集于网络只为广大网民快速查询提供帮助。
如涉及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30日内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点此纠错或删除此信息